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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國際海事組織(IMO)發布了主題為(wei) “IMO-WHO關(guan) 於(yu) 應對COVID-19疫情的聯合聲明”的補充件Circular Letter No.4204/Add.2,旨在協助各國確保以盡量減少對國際交通和貿易不必要幹擾的方式,執行衛生措施。
聯合聲明指出,雖然世界衛生組織(WHO)不建議任何旅行或貿易限製,但是全球各國正在采取措施,包括延遲通關(guan) 或拒絕入境等,可能對國際海上交通造成嚴(yan) 重影響,特別是船舶、船員、旅客和貨物。
根據《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相關(guan) 條款,有避免對船舶、船上人員和財產(chan) 的入港,施加不必要的限製或延誤的要求。
對此,IMO和WHO建議船旗國、港口國和相關(guan) 管理機構、航運企業(ye) 等應通力合作,確保在適當情況下,貨物作業(ye) 可正常進行,船舶可進出造船廠進行修理和檢驗,物資和供給可裝載,證書(shu) 可頒發,船員可交換等。
Circular Letter No.4204/Add.2原文
據了解,這是IMO繼1月31日首次發布關(guan) 於(yu) 新型冠狀病毒的函件以來,發布的第四份函件。
此前,IMO在首份通函中就曾提及,應采取措施限製這種疾病的傳(chuan) 染和蔓延風險,但無需對國際運輸施加不必要的限製。並針對海員、乘客和船上其他人員,如何采取預防措施,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風險,提供了參考性信息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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