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表示,這是“令人擔憂的激增”,此前希看這一趨勢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緩解而消退的想法過於(yu) 樂(le) 觀了。
2022年12月,國際勞工組織和國際海事組織聯合工作組通過了關(guan) 於(yu) 如何處理海員遺棄題目的指南。該指南旨在解決(jue) 向國際勞工組織報告的船員被遺棄案件明顯增加的題目。
根據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和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聯合數據庫,自2004年以來,共計發生713起遺棄事件,海運費,涉及9971名海員,其中已解決(jue) 305件,爭(zheng) 議151件,海運報價(jia) 國際快遞,無效50件,207起未解決(jue) 。
該指南旨在改善各國之間的協調工作,包括船旗國、港口國、海員國籍國或居住國以及招聘和安置服務運營國,以便更快地解決(jue) 遺棄案件,包括讓海員獲得報酬並遣返。
2011年至2016年,每年遺棄事件在12至19起,但2017年發生遺棄事件55起,到2019年已上升到74起,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遺棄事件激增至95例。
圖源:網絡
2022年,沒有船東(dong) 支持的船舶和海員數目持續上升,全球共有1555名海員和113艘船被遺棄,刷新往年紀錄。
2023年01月29日 15時 航運界網
Human Rights at Sea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David Hammond表示:“遺棄海員是航運業(ye) 缺乏有效執行人權和勞工權利保護的直接結果,現有的公約或規則幾乎沒有威懾作用或透明度。”
據了解,該指南鑒戒了相關(guan) 國際勞工標準,特別是2006國際海事勞工公約(MLC 2006),包括其最新的修正案,2001年通過的早期ILO-IMO聯合決(jue) 議(A.930(22)號決(jue) 議),相關(guan) 的IMO國際框架和協議,以及區域和國家法律和實踐的相關(guan) 趨勢和發展。
近日,非政府組織Human Rights at Sea表示,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尤其在2021年,船東(dong) 拋棄船舶和海員的情況出現了令人擔憂的激增,這一趨勢持續到了2022年。
根據2006國際海事勞工公約(MLC 2006),當船東(dong) 未能支付海員遣返費用,並使海員得不到必要的支持,或以其他方式單方麵中斷盡與(yu) 海員的關(guan) 係,包括超過兩(liang) 個(ge) 月未按照合同支付海員工資,則視為(wei) 遺棄海員。
此外,該指南規定,假如船東(dong) 未能履行安排和支付海員遣返費用、拖欠工資和其他合同規定的權利以及提供基本需求(包括醫療)的義(yi) 務,以上情況視為(wei) 海員被視為(wei) 被遺棄,各國應采取程序,這些程序包括:與(yu) 海員組織和船東(dong) 組織合作製定國家標準操縱程序(SOP),以明確規定主管當局的責任和義(yi) 務以及各國家利益相關(guan) 者應發揮的作用。
David Hammond表示:“假如沒有工會(hui) 、港口和船旗國檢查的有力支持棄船率還將不受控製地不中斷上升,該指南是對現有海上執法活動內(nei) 收留的重新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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