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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EMP Part III生效在即,船東(dong) 還需做好哪些預備?
2022年12月08日 09時 海事早知道
SEEMP是國際海事組織(IMO)在《防汙公約》附則 VI 修正案中提出的要求,旨在幫助海運業實現碳強度控製,國際物流,具體包括三個方麵:一是鼓勵公司在船舶治理中采取改善船舶能效和碳強度的措施;二是明確船舶用於數據收集和報告的方法;三是明確船舶達到的年度營運碳強度指標(CII)的計算方法和數據報告方法。對於不同階段,SEEMP提出了不同的治理要求。
SEEMP Part III作為(wei) 幫助船東(dong) 實現CII目標的重要文件和手段,將通過動態治理的方式進行定期更新和修訂,反映不中斷變化的船舶排放性能及所需采取的措施。對於(yu) 2023年1月1日尚未完成SEEMP Part III編製、驗證或審核、缺少燃油消耗報告以及營運碳強度評級符合聲明的航運船舶將麵臨(lin) 滯留和停運風險。
自2023年1月1日起,船舶能效治理計劃第三部分(SEEMP PART III)要求將正式生效,鐵路運輸
上海空運,即5000GT以上船舶應完成未來三年的船舶營運碳強度計劃並通過主管機關(guan) 驗證,用於(yu) 計劃和記錄實現碳減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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