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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事組織(IMO) 限硫令的過渡期已經屆滿。自2020年3月1日起,除非船舶已安裝脫硫裝置,否則攜帶含硫量超過0.5%的燃油即視為(wei) 違法。
國際航運公會(hui) (ICS)提醒全球船東(dong) 和船舶經營人注意這一限硫令新變化,並重申任何被發現不遵守限硫令的船舶都將麵臨(lin) 被扣留的風險。
從(cong) 3月1日起,負責港口國監督檢查的執法機構將不再需要證明使用低硫油的情況,因為(wei) 沒有加裝脫硫裝置的船舶上有不符合規定的燃料將足以證明違反限硫令。包括巴黎備忘錄、東(dong) 京備忘錄和美國海岸警衛隊在內(nei) 的主要港口國監督檢查及協調機構已明確表示,其將嚴(yan) 格執行這些要求。
ICS秘書(shu) 長蓋·普拉滕(Guy Platten)表示,IMO給予船東(dong) 和船舶經營人的過渡期已經結束了。美國海岸警衛隊和澳大利亞(ya) 海事局已經明確表態,扣留被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船舶是可能的,也是法律所允許的。“我們(men) 得到的信息是,船東(dong) 們(men) 已經充分了解並為(wei) 此做好了準備。但我們(men) 希望依舊提醒所有船東(dong) 和船舶經營人,這些規定從(cong) 3月1日開始業(ye) 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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