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興(xing) 則貿易興(xing) ,貿易興(xing) 則國運興(xing) 。如作甚港航企業(ye) 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如何進步中國國際海運領域話語權,這些題目的解決(jue) 迫在眉睫。近年來,青島海事法院牢牢圍繞中心和省、市關(guan) 於(yu) 海洋強國、貿易強國的重要決(jue) 策部署,深進調研港航企業(ye) ,通過提煉裁判規則製定“標準合同”,蹚出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有效路徑,從(cong) 源頭保障港航企業(ye) 權益的探索已初見成效。
構建中國海洋經濟法律保護體(ti) 係
來源: 大眾(zhong) 網
青島海事法院打造標準合同青島樣本 為(wei) 貿易強國保駕護航
2022年12月12日 09時 大眾(zhong) 網
調研組根據各自分工,前往青島港、煙台港、威海港、日照港、濰坊港、東營港、濱州港等共7個港口團體公司,充分調研當前港航企業合同使用情況。通過對各港航企業當前實際使用的合同範本進行分析研判,確定了其中可能存在法律風險隱患的條款內收留,此外,調研組還利用互聯網、內網一體化係統,對曆年來國內外海事案件、仲裁案件、論文論著等司法文庫資料,進行了廣泛搜集、係統整理,建立了獨具特色的海事司法信息資料庫,並對其中的裁判規則進行總結提煉,對風險隱患逐一排除,終極確定了具有普遍意義的裁判規則,擬定了經得起實踐檢驗的合同條款,確保源頭最大程度保障港航企業正當權益。
主動作為(wei) 探索源頭保障港航企業(ye)
港航企業(ye) 涉外貿易話語權明顯進步
當前,青島海事法院已初步完成《標準供給階段實施方案》第一階段工作任務。下一階段,將在尚未完成的調研領域強化調度,尤其是在港口航運貿易、金融等上風方麵,實現涉海領域標準供給“全覆蓋”,進一步強化標準合同範本的使用範圍和影響力,引導涉外企業(ye) 充分利用標準供給調研成果提升海運領域國際話語權,同時主動將中國海事法院管轄寫(xie) 進合同管轄條款,全麵提升海事法院服務保障中國海洋經濟能力,提升中國國際影響力,構建中國海洋經濟法律保護體(ti) 係。
服務保障海洋強國、貿易強國建設一直是青島海事法院的重點任務。青島海事法院秉持“一個(ge) 重心”“兩(liang) 種性質”“三個(ge) 一頭”“四項功能”“五大特色”的工作要求,將海事審判工作置身於(yu) 海洋強國、貿易強國的戰略背景中往,發揮國內(nei) 法治和涉外法治作用,充分展現海事司法上風。
青島海事法院將在調研工作完成後,采取以書(shu) 代刊的形式,將編製完成的標準化合同範本編製成冊(ce) ,整理出版,形成一部具有行業(ye) 示範意義(yi) 和國際影響力的涉海法律文獻,為(wei) 中國走向深藍、深耕深藍、經略海洋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
針對中國港航企業(ye) 在國際海運交易中麵臨(lin) 的困境,青島海事法院主動擔當作為(wei) ,立足審判實際,組織召開專(zhuan) 業(ye) 法官會(hui) 議,積極開展“標準供給”調研工作,研究製定《青島海事司法與(yu) 標準供給調研階段性實施方案》。終極由14名審判經驗豐(feng) 富的專(zhuan) 業(ye) 法官組成專(zhuan) 題調研組,國際物流,確定了包括“集裝箱貨物作業(ye) 合同”及“港口疏通合同”等11個(ge) 具體(ti) 調研方向,明確了工作中的具體(ti) 環節、責任分工,形成明確有序、高效合作的調研工作模式,確保整個(ge) 調研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依托海事司法標準供給文本,港航企業(ye) 對涉外貿易合同中各項條款法律風險的熟悉更加清楚,能夠更加正確把握保護自身正當權益的方式方法,提升與(yu) 外國企業(ye) 磋商時的議價(jia) 能力,確保合同條款的實際內(nei) 涵與(yu) 理想預期充分吻合。對於(yu) 保障中國涉海經濟主體(ti) 正當權益,降低法律風險,進步中國企業(ye) 在國際航運貿易中的話語權發揮了積極明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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