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航空一架從(cong) 巴黎飛往美國亞(ya) 特蘭(lan) 大的空客A380,因為(wei) 貨艙裝了一個(ge) 電動踏板車的鋰電池而返航降落。
綜合外媒報道,當地時間10月24日下午,法國航空飛往亞(ya) 特蘭(lan) 大的AF688航班(注冊(ce) 號為(wei) F-HPJH)起飛後,飛行員獲悉貨艙中托運有一個(ge) 電動踏板車電池,他便拒絕飛越大西洋,而是掉頭返回巴黎。
一名乘客在推特上說,由於(yu) 它是一個(ge) 可充電鋰電池,所以當它飛越海洋時可能會(hui) 有火災危險。飛行員確定是鋰電池後告訴了大家。該旅客表示,登機前,他確實看到了一個(ge) 女人騎著那個(ge) 電動踏板車。
根據航班追蹤網站的信息,該航班當天取消。
雖然鋰電池被廣泛使用,但大多數人並不知道鋰電池是危險品,在運輸過程中可能起火。國際民航組織(ICAO)決(jue) 定,從(cong) 2016年4月1日起,臨(lin) 時禁止將鋰電池作為(wei) 客機上的貨物。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hui) (IATA)規定,自從(cong) 2018年1月15日起,禁止鋰電池進行托運,目前全球航空公司都遵循這一規定。
近日,我國民航總局對2020年1月1日開始的鋰電池空運需要的UN38.3試驗概要提出規範要求。
2019-2020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規定,2003年6月30日以後生產(chan) 的鋰電池芯或鋰電池的製造商和隨後的銷售商必須提供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ce) 》第三部分第38.3小節第38.3.5段規定的試驗概要(以下簡稱UN38.3試驗概要)。這種UN38.3試驗概要必須自2020年1月1日起提供。
今後在鋰電池運輸前需要將“UN38.3試驗概要”提供給承運人(包括航空公司,船公司等)等相關(guan) 人員,規定要求在2020年1月1日開始,但根據經驗,部分承運人會(hui) 提前執行,因而需及早加以關(guan) 注和了解,建議涉及鋰電池出運的貨主貨代們(men) 相互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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