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套“係統”:企業(ye) 是一個(ge) 有機的係統。從(cong) 係統論的角度,企業(ye) 內(nei) 存在三套係統。
(4)法務風控體(ti) 係“新原則”:首先是在完成法律專(zhuan) 業(ye) 方麵的支持、其次要為(wei) 企業(ye) 提供有效的法律策略、同時強化合規及危機治理等方麵的職責。法務風控體(ti) 係,要升格為(wei) 以法律運用為(wei) 主要手段的風險治理係統,必須針對法務風控體(ti) 係中的不同題目,采用不同的原則。其本質因素是法務法律等所造成的風險,往往是企業(ye) 、尤其是國有企業(ye) 最為(wei) 嚴(yan) 重的風險。
再例如,機場團體(ti) 領域,利用司法係統的法規數據輸進,實現合規及合同風險實時監控。基於(yu) 合規、內(nei) 控及風險集成方法,通過外部大數據的支撐與(yu) 企業(ye) 內(nei) 部數據的買(mai) 通融合,深進發掘數據價(jia) 值,指引治理決(jue) 策和業(ye) 務支撐。構建風險數據、知識、應用體(ti) 係。機場團體(ti) 引進司法係統數據後,構建合同法律智庫平台的價(jia) 值及上風。基於(yu) 上述合規、內(nei) 控、風險的集成建設的思路和形成的方法,構建了適合機場團體(ti) 個(ge) 性的、特有的、專(zhuan) 有的智能合同治理平台。
“標準化”:業(ye) 務處理流程清楚規範,實現風險管控流程“標準化”:在係統中預置一套操縱工作流程並且采集分散到各個(ge) 業(ye) 務係統的工作流程信息,融合業(ye) 務流程。從(cong) 風險、內(nei) 控、合規、審計等各方位對整個(ge) 風險管控流程等進行規範化治理。
再者,央企及國有企業(ye) 的風險控製需要創新模式,即“識因素、盤數據、建模型、管處置、抓執行”。構建一個(ge) 以風險框架流程識別和風險節點因果識別為(wei) 基礎,以人防(人的心態異常警戒線)、事防(業(ye) 務異常警戒線)、物防(利益活動異常警戒線)和變防(風險累積異常警戒線)為(wei) 主要內(nei) 收留的較為(wei) 係統的風險識別預警機製體(ti) 係。航空公司及機場治理團體(ti) 等國有企業(ye) ,亟需引進外部數據和信息:
建立風險庫:將人為(wei) 上報或係統識別的風險事件整合到風險庫中進行同一治理,實現多類型風險事件從(cong) 識別、預警、處置、整改的全周期治理。
民航資源網2022年10月26日消息:當今社會(hui) ,正麵臨(lin) 著“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企業(ye) 身處其中,不可避免地要應對越來越多的不確定性。對風險的預防、控製與(yu) 應對,已成為(wei) 一項相對獨立的企業(ye) 治理職能。將合規治理、內(nei) 部控製、全麵風險治理三者進行一體(ti) 化治理,已是大勢所趨。對於(yu) 該題目,國企監管部分國資委已有所洞察:
法律智庫:現有企業(ye) 案件數據與(yu) 全國案件庫融合,利用法務知識天生體(ti) 係,通過平台自帶人工智能、知識圖譜、數據可視化等技術框架,對案件進行自動回類和標簽化處理,實現同案智推等智能化應用和數據可視化。
第二套,是績效治理係統。這套係統,是關(guan) 於(yu) 企業(ye) 產(chan) 品生產(chan) 和營銷等方麵的治理,解決(jue) 的是企業(ye) “如何打、怎樣打好”等業(ye) 務題目。具體(ti) 事項涉及產(chan) 品研發、產(chan) 品生產(chan) 、銷售、人力資源、財務治理、績效考核等。
首先,法律及法規(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的輸進,作為(wei) 機場團體(ti) 運營及商務活動合規及管控的基礎章程;
風險治理門戶:解決(jue) 團體(ti) 業(ye) 務平台分散,信息采集不全麵,躲在信息海洋中的風險可被及時發現;通過風險治理門戶,將風險相關(guan) 事務和數據全麵聚合,包括風險體(ti) 係、事件上報等一係列快捷操縱。
其次,國家的建議方針,以及針對國有企業(ye) 在該領域的建設經驗,需要構建一體(ti) 化的管控體(ti) 係,圍繞四個(ge) 同一、一個(ge) 閉環治理的中心,形成體(ti) 係的落地。
第一套,空運報價(jia) 海運價(jia) 格,是戰略選擇係統。這套係統,是關(guan) 於(yu) 企業(ye) 定位和貿易模式等方麵的治理,解決(jue) 的是企業(ye) “在哪打、跟誰打”等宏觀題目。具體(ti) 事項涉及定位、貿易模式、企業(ye) 願景、企業(ye) 文化等。
之後,通過一體(ti) 化的平台能力建設,形成集約化的數字化和智能化能力,能夠實現圍繞業(ye) 務的端到端工具能力和良好的用戶體(ti) 驗。
2018年頒發的《中心企業(ye) 合規治理指引(試行)》
合規治理所指的“風險評估”,是指“梳理經營治理活動中存在的合規風險,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程度、潛伏後果等進行係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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