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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我國安保審計曆史功績
“全麵性、權威性、企業廣泛認同”是中國安保審計製度的突出特點,是民航航空安保監管工作的一張獨特“名片”。自2004年引進航空安保審計製度以來,已基本完成了全國運輸機場兩輪、運輸航空公司一輪的全覆蓋審計。安保審計通過對受審企業安保工作的全麵梳理分析,強化企業落實安保主體責任、夯實安保工作基礎、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對中國民航安保整體能力提升和持續穩定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通過第一輪對機場的安保審計,極大的推動了我國機場安保設施設備建設,提升了標準與規範運行的能力和水平;通過第二輪對機場及航空公司的安保審計,進一步推動了民航各企事業單位安保管理的規範性和係統性,夯實了安全基礎,提升了保障能力和運行品質。與此同時,近年來我國廣泛參與了國際和相關地區的安保審計及評估工作,以安保審計為工具,輸出了中國航空安保經驗和智慧。No.2
新審計設計新思路
中國的安保審計製度設計來源於國際民航組織的普遍安保審計製度,自2002年國際民航組織推行普遍安保審計(USAP)製度,已實現對全球各締約國兩輪全覆蓋審計,2013年起開始在全球逐步推行持續監測模式(USAP-CMA)。作為國際民航組織提升全球航空安保工作水平的最主要抓手,普遍安保審計製度多年以來極大地提升了各締約國對航空安保工作的重視,顯著提升了締約國履行國際民航組織標準和建議措施的有效實施率,提高了全球航空安保工作水平,安保標準平均符合率由2007年的34%,提升至2018年的79.22%。 2018年以來,民航局公安局組織專家組經過近一年的廣泛調研、深入研究,對原有審計模式進行了全麵、轉型式的革新。借鑒國際民航組織“持續監測”的先進理念,繼承並發揚了我國15年來安保審計工作優秀經驗成果,以“係統安全”理念為核心,探索建立了以修訂後的審計規則為核心,審計指導手冊、機場、航空公司審計單為架構的一整套全新的審計製度。充分發揮了其對安保工作評價的全麵性、係統性、客觀性優勢,較原審計體係覆蓋更廣,評價更準,抓手更多,力度更強。No.3
新審計製度創新
此次中國民航安保審計體係的整體調整,從理念、製度、方法、工具等方麵進行了全方位多維度的革新和升級,從係統審核的“合規性、適宜性、有效性”三個方麵,開創性設定了“機構職責、製度程序、實質要件、資質能力、設施設備、操作執行”六個要素評價安保工作,重構安保審計體係及安保審計單。新體係的六大製度創新:一是科學選定審計對象。在對企事業(ye) 單位安保工作水平綜合評估的基礎上,通過風險評估、文件審查等方式,將審計工作關(guan) 口前移,精準確定被審計對象。2020年全國安保審計計劃確定的被審計單位數量,整體(ti) 較上一年下降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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