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麵恢複實行內(nei) 地居民赴港澳團隊旅遊簽注“全國通辦”。內(nei) 地居民可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guan) 出進境治理機構提交赴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簽注申請,申辦手續與(yu) 戶籍地一致。
答:內(nei) 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guan) 出進境治理窗口提交赴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簽注申請,無須提交其他申請材料。未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證件過期失效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證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guan) 出進境治理窗口提交辦證申請,並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簽注。
問一:政策調整優(you) 化後,內(nei) 地居民異地辦理赴港澳團隊旅遊簽注需要預備什麽(me) 申請材料?
答:內(nei) 地居民可以申請赴香港、澳門地區探看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就業(ye) 的支屬,支屬範圍是:配偶,國際貨運 空運價(jia) 格,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
答:內(nei) 地居民經香港有關(guan) 部分批準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ye) 、居留、培訓以及作為(wei) 受養(yang) 人赴香港依親(qin) 的,海運費,或者經澳門有關(guan) 部分批準赴澳門隨任、就學、就業(ye) 的,以及經澳門有關(guan) 部分批準的就業(ye) 職員支屬,可以申請辦理赴香港、澳門逗留簽注。
問三:政策調整優(you) 化後,哪些出進境證件可以“全國通辦”?
二、實施內(nei) 地居民申辦赴港澳地區探親(qin) 、工作、學習(xi) 證件“全國通辦”。內(nei) 地居民因探親(qin) 、工作、學習(xi) ,以及因就醫、訴訟、處理財產(chan) 等事由擬前往港澳地區的,可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guan) 出進境治理機構提交與(yu) 申請事由相應的探親(qin) 、逗留和其他三類簽注申請,申辦手續與(yu) 戶籍地一致。
答:內(nei) 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guan) 出進境治理窗口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赴香港或澳門探親(qin) 、團隊旅遊、逗留、其他等4類簽注,往來台灣通行證。
問六:什麽(me) 人可以申請辦理赴香港、澳門其他類簽注?
問二:辦理團隊旅遊簽注需要多長時間?
答:內(nei) 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通過設置於(yu) 全國任一公安機關(guan) 出進境治理窗口的智能簽注設備提交赴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簽注申請,經審批通過的,可立即獲發簽注;未獲通過職員,須前往人工窗口提交申請,審批通過後可在20日內(nei) 領取簽注。
進一步調整優(you) 化出進境治理政策措施“問與(yu) 答”
答:內(nei) 地居民因就醫、訴訟、處理財產(chan) 、應試、學術交流、探看危重病人、奔喪(sang) 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的,可以申請辦理赴香港、澳門其他類簽注。
問五:什麽(me) 人可以申請辦理赴香港、澳門逗留簽注?
四、全麵恢複口岸快捷通關(guan) 。在1月8日恢複毗鄰港澳口岸邊檢快捷通關(guan) 的基礎上,按照疫情前做法和標準要求,答應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ei) 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5年有效)、一年多次有效出進境通行證的中國公民;持外國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電子護照及6個(ge) 月以上外國人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在定期國際航班上工作的中國籍機組職員和可免簽進境或已辦妥1年以上(含)乘務、任職簽證或居留證件的外國籍機組職員可經邊檢快捷通道通行。
三、調整在澳門就讀的內(nei) 地學生逗留簽注有效期。公安機關(guan) 出進境治理機構對赴澳門高等院校就讀的內(nei) 地學生,簽發的逗留簽注有效期由最長不超過1年,調整為(wei) 與(yu) 其在澳門就讀的學習(xi) 期限一致。
答:自2023年5月15日起,持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ei) 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5年有效)、一年多次有效出進境通行證的中國公民;持外國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電子護照及6個(ge) 月以上外國人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在定期國際航班上工作的中國籍機組職員和可免簽進境或已辦妥1年以上(含)乘務、任職簽證或居留證件的外國籍機組職員,可以通過邊檢快捷通道通關(guan) 。
問八:哪些人可以通過邊檢快捷通道通關(guan) ?
答:自2023年5月15日起,公安機關(guan) 出進境治理部分對申請赴澳門高等院校就讀的內(nei) 地學生,簽發有效期與(yu) 澳門教育主管部分發放的《確認錄取證實書(shu) 》載明的學習(xi) 期限一致的逗留簽注。
5月11日,國家移民治理局發布公告,為(wei) 進一步保障便利中外出進境職員往來,促進服務對外開放,國家移民治理局自2023年5月15日起進一步調整優(you) 化以下出進境治理政策措施。現公告如下:
問七:在澳門就讀的內(nei) 地學生所持簽注有何變化?
問四:赴港澳地區探看哪些支屬可以申辦探親(qin) 簽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公告內(nei) 收留,可以致電國家移民治理局12367服務平台詳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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