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委員會(hui) 高層透露,航空公司不反對政府收取進境費,並且願意配合,但發展在實踐中有兩(liang) 個(ge) 主要阻礙,包括:1、根據全球分銷係統(GDS)區分需收費遊客和免收費遊客,航空公司的座位預訂係統無法完成此操縱,由於(yu) 費用將包含在機票中,假如所有人都要收費,就像航空公司為(wei) 泰國機場治理公司收取乘客服務費一樣;
對此,航空公司建議觀光與(yu) 體(ti) 育部考慮其他辦法,代替與(yu) 機票一起收取此費用,如通過APP收取,或者像其他國家一樣如馬來西亞(ya) 選擇在遊客下榻的酒店收取。但終極仍必須等待政府明確收取的方式,以及是對所有人,還是對部分人收取費用。
觀光與(yu) 體(ti) 育部部長披帕接受采訪時表示,進境費收費日期預計必須要從(cong) 6月1日推遲到9月1日,由於(yu) 收費係統的測試工作不可能及時進行,由於(yu) 外國遊客乘坐飛機進境泰國收取每人300銖進境費的過程出現題目,計劃是與(yu) 機票一起收取,但是航空公司協會(hui) 、航空公司委員會(hui) 已告知,假如隻收取某些人的費用係統無法完成此操縱,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hui) 也以為(wei) 不對所有乘客收費不同等。
據泰國世界日報,300銖進境費政策有變動!泰國觀光與(yu) 體(ti) 育部部長披帕表示,必須要將收費日期從(cong) 6月1日推遲到9月1日,並預備更改征收方式,可能要從(cong) 出發地向所有預定泰國機票的旅客收取進境費,然後再做增值稅退還給持有泰國護照的人。而航空公司委員會(hui) (BAR)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hui) (IATA)也報告稱,國際物流,在實踐中無法分開隻收取某些人的費用,而選擇性收費是不同等行為(wei) ,違反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的政策,並且擔心違反《個(ge) 人資料保護法》(PDPA),包括通過機票收取300銖進境費在實踐中也有阻礙。對此,航空公司委員會(hui)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hui) 已經致函說明題目。
2、假如讓航空公司要求乘客提供相關(guan) 信息,鐵路運輸 上海空運,以用來區分需收費遊客和免收費遊客,假如乘客不同意就無法進行,由於(yu) 違反《個(ge) 人資料保護法》,而且航空公司也擔心向觀光與(yu) 體(ti) 育部傳(chuan) 遞乘客信息用於(yu) 購買(mai) 保險的過程,假如信息泄露也違反《個(ge) 人資料保護法》。
目前,已經指派觀光與(yu) 體(ti) 育部常務次長尋找收取費用的方法以免發生不同等情況,初步討論可能會(hui) 更改征收方法,可能要向所有進境客收費,然後再做增值稅退稅,將錢退還給持有泰國護照的人。
我們(men) 希看航空公司與(yu) 機票一起從(cong) 出發地收取此費用,而不是開發應用程序讓遊客在進境時支付費用,由於(yu) 不想讓遊客都聚集機場,所以通過調整征收方式仍將由航空公司負責,預計在接下來的2周內(nei) 將提出解決(jue)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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