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深航《關(guan) 於(yu) 規範各平台價(jia) 格及產(chan) 品展示的通知》
航空公司再次發文重申,不允許代理平台對機票進行捆綁搭售。
7月4日,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深圳航空營銷委航線收益中心於(yu) 7月3日向各平台代理下發《關(guan) 於(yu) 規範各平台價(jia) 格及產(chan) 品展示的通知》稱,近期經核查,發現部分平台的機票查詢結果產(chan) 品頁存在將深航機票價(jia) 格與(yu) 其他產(chan) 品和服務進行捆綁,以“套餐”“標簽”等形式進行加價(jia) 銷售的行為(wei) ,或對深航提供的運價(jia) 和產(chan) 品不予展示的情況。
深航通知稱,上述銷售行為(wei) 容易造成旅客識別不清,損害了旅客自主選擇權益,違反了民航局《關(guan) 於(yu) 規範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wei) 的通知》(局發明電【2017】2312號文)的相關(guan) 精神及深航《互聯網平台銷售管理規定》的相關(guan) 約定。
對此,深圳航空的通知稱,依據上述規定和協議,為(wei) 規範價(jia) 格和產(chan) 品展示,請按以下要求進行整改:在平台機票主流程的搜索列表頁和產(chan) 品列表頁,針對深航航班僅(jin) 允許展示深航提供的價(jia) 格和產(chan) 品,不得通過“套餐”“標簽”或其他形式展示非深航提供的加價(jia) 產(chan) 品或服務。
通知要求互聯網售票平台,於(yu) 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深航將進行相應的檢查監督。
對於(yu) 上述通知內(nei) 容,深航方麵人士向澎湃新聞記者解釋,這屬於(yu) 自查行為(wei) ,凸現深航規範市場的決(jue) 心,下重拳整治渠道,確保旅客權益。問及OTA(在線旅行社)方麵的反饋,該人士表示,屬於(yu) 統發通知,OTA應該會(hui) 按照要求落實,這也是整個(ge) 行業(ye) 的要求。
不隻是深航,南航在此前也下發了類似文件。
《關(guan) 於(yu) 規範OTA平台價(jia) 格及產(chan) 品展示的通知》
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6月18日,南航市場發展部向各OTA代理下發《關(guan) 於(yu) 規範OTA平台價(jia) 格及產(chan) 品展示的通知》稱,近期,發現部分OTA平台的機票查詢結果產(chan) 品頁存在將南航機票價(jia) 格與(yu) 其他產(chan) 品和服務進行捆綁,以“套餐”“標簽”等形式進行加價(jia) 銷售的行為(wei) ,或對南航提供的運價(jia) 和產(chan) 品不予展示的情況。
南航通知稱,上述銷售行為(wei) 容易造成旅客識別不清,損害了旅客自主選擇權益,違反了民航局《關(guan) 於(yu) 規範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wei) 的通知》(局發明電【2017】2312號文)的相關(guan) 精神及《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民用航空旅客運輸銷售代理協議》的相關(guan) 約定。
對此,南航同樣要求整改:在OTA平台機票主流程的搜索列表頁和產(chan) 品列表頁,針對南航航班僅(jin) 允許展示南航提供的價(jia) 格和產(chan) 品,不得通過“套餐”“標簽”或其他形式展示非南航提供的加價(jia) 產(chan) 品或服務。
南航的要求是,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南航將進行相應的檢查監督。
據記者查詢,上述兩(liang) 份通知中均提到的民航局《關(guan) 於(yu) 規範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wei) 的通知》(局發明電【2017】2312號文)發於(yu) 2017年8月9日,其中規定,各互聯網機票銷售平台、航空公司及銷售代理人應當嚴(yan) 格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二十六條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在銷售機票時不得以默認選項的方式“搭售”機票以外的服務產(chan) 品;應當通過清晰顯著、明白無誤的形式將貴賓休息室、保險等除機票以外的附加服務設置為(wei) 旅客自主選擇項,以有效避免旅客誤選的情形發生。
對於(yu) 代理人的行為(wei) 規範,《關(guan) 於(yu) 規範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wei) 的通知》中提到,各運輸航空公司要加強對自身官網的管理,杜絕類似現象,同時加強對合作代理人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其銷售行為(wei) 的規範。
其實,近年來民航局一直在加大對互聯網機票默認搭售行為(wei) 的監管處罰力度。
2018年1月,民航局起草了《民航旅客國內(nei) 運輸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禁止默認搭售,規定對搭售行為(wei) 將處以最高3萬(wan) 元的罰款。
時任中國民航局運輸司司長的劉鋒在當月的民航局新聞發布會(hui) 上表示,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機票銷售普及,互聯網機票銷售也出現一些亂(luan) 象,默認搭售就是其中之一。“所謂默認搭售,就是旅客通過互聯網機票銷售平台購買(mai) 機票時,平台的機票預定頁麵已經將貴賓休息室、保險等附加服務設置為(wei) 默認選項,很容易造成違背旅客主觀意願誤買(mai) 。默認搭售方式實際上侵犯了旅客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這兩(liang) 年民航局接到類似問題的投訴明顯增多。”
除民航行業(ye) 法規外,2019年1月1日出台的《電子商務法》也對OTA搭售行為(wei) 作出明確規定,將最高處以50萬(wan) 元的罰款。
據記者觀察,目前主流OTA平台已經普遍取消了默認搭售行為(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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