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閃點是在規定結構的收留器中加熱揮發出可燃氣體(ti) 與(yu) 液麵四周的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時可被火星點燃時的燃油溫度,商船機艙內(nei) 燃料最低閃點為(wei) 60°C。
FOBAS表示,在最近幾天檢測的一些新加坡VLSFO樣品中,發現某些燃料閃點測試結果在<40℃到54℃不等。應該留意的是,SOLAS規定船用燃料的最低閃點為(wei) 60°C,因此沒有適用的測試公差範圍。
FOBAS提醒計劃在新加坡港加油的船舶,應告知供給商對燃料閃點的擔憂,並建議他們(men) 提供額外的保證,海運報價(jia) 國際快遞,滿足SOLAS對船用燃料油的要求。除此之外,應額外留意收集船用燃料樣品。應確保所有各方都見證了取樣過程,並簽署了相應的見證表,而且證實文件包括所有被以為(wei) 代表所裝燃料的樣品記錄。
檢查燃料箱的透風紗布狀況。
遵守國際安全守則中的任何其他相關(guan) 安全程序。
與(yu) 此同時,應遵循最佳實踐安全準則,以減少低閃點燃料帶來的潛伏風險:
上周五,燃油測試公司FOBAS發布公告,誇大其近期在新加坡的檢測中發現一些低閃點VLSFO燃料。
FOBAS稱,對於(yu) 任何已加注低閃點燃料的船舶,建議應立即與(yu) 船級社、船旗國和保險承保人聯係,尋求進一步的建議。其次,應從(cong) 相關(guan) 儲(chu) 油罐的頂部進一步取樣,以確認儲(chu) 油罐中燃料的閃點。
將儲(chu) 油罐中的燃料溫度保持在可能的最低水平。
避免在燃料儲(chu) 罐和透風口四周進行高溫作業(ye) /吸煙或任何其他熱源。
今年七月,國際物流,另一家燃油測試公司Intertek Lintec在檢測的新加坡VLSFO燃料樣品中同樣發現低閃點題目,當時檢測結果顯示,樣本閃點在51 至 57°C 之間。
保持相關(guan) 油箱透風良好,以盡量減少可燃氣體(ti) 的積累。
SOLAS(海上人命安全)法規明確,閃點低於(yu) 60°C 的燃料將使船舶不適合航行(第 15 條),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會(hui) 危及船舶的進級和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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