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中院發布涉外商事審判中英文白皮書(shu) 和典型案例。
青島新聞網5月11日訊(記者 陳誌偉(wei) 通訊員 何文婕 呂佼)今天,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發布青島法院2016-2019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審判中英文雙語白皮書(shu) 和調解典型案例。
據了解,2016年至2019年,青島兩(liang) 級法院共受理涉外商事案件1058件,涉案標的額逾88億(yi) 元人民幣,案件涉及全球50多個(ge) 國家和地區,其中“一帶一路”沿線國家17個(ge) ,受理國際、區際司法協助案件119件。
白皮書(shu) 全麵總結和深入分析了青島法院2016年至2019年涉外商事審判情況,指出了涉外商事案件的趨勢、特點,進而提出司法建議。
白皮書(shu) 顯示,青島法院受理的涉外商事案件數量及標的額呈逐年增長趨勢,案件類型以商事主體(ti) 參與(yu) 的典型國際商事交易引發的糾紛為(wei) 主,涉及多個(ge) 案由。
地域性特點顯著,涉港澳台和涉韓、日商事案件所占比重較大。近四年來,青島法院受理的涉港澳台案件數量占受理涉外案件總數36%;涉韓、日案件數量占25%。從(cong) 案件類型看,涉港澳台案件一般集中在國際貨物買(mai) 賣、股權轉讓類糾紛,涉韓、日商事案件以國際貨物買(mai) 賣及一般借貸糾紛為(wei) 主。
案件數量及類型與(yu) 國內(nei) 、國際經濟發展形勢密切相關(guan) ,呈現“三多一少”現象。新類型案件逐年增多、服務類合同糾紛增多、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的案件數量及標的額逐年增多,國際貨物買(mai) 賣合同糾紛中涉及礦產(chan) 、橡膠等大宗貨物貿易糾紛數量有所減少。其中,新案件類型涉及電子商務、金融創新等領域,反映出青島開放型經濟日趨多元化及精細化的特點;涉外服務類合同糾紛中,境外旅遊合同糾紛、涉外保險合同糾紛明顯增多。
另外,以外資銀行作為(wei) 原告起訴的融資類糾紛、涉信用證、獨立保函糾紛仍是占比較大的傳(chuan) 統類型案件。申請承認與(yu) 執行外國仲裁裁決(jue) 、外國法院生效判決(jue) 案件逐年增加,法律適用中適用域外法的情形增多,案件連結點的確定日益複雜,案件審理難度進一步增大。案件調撤率較高,多元化糾紛解決(jue) 機製應用較為(wei) 成功,從(cong) 結案方式看,一審涉外案件調撤率較高,每年都在30%以上。
青島中院發布的涉外商事調解典型案例,是從(cong) 青島全市兩(liang) 級法院審理的以調撤方式結案的涉外商事案件中選取,涉及股權轉讓、國際貨物買(mai) 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金融借款、旅遊合同等類型,覆蓋多個(ge) 國家,跨越上合示範區設立、山東(dong) 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設立和新冠疫情防控等多個(ge) 重要時段,體(ti) 現了青島法院涉外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製在推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積極引導國內(nei) 民營企業(ye) 在國際貿易領域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進程中的積極作用。
青島法院涉外商事審判調解典型案例
案例一:韓國某保險株式會(hui) 社訴煙台某儲(chu) 運公司、煙台某運輸公司、第三人煙台某保險公司代位求償(chang) 權糾紛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韓國某保險株式會(hui) 社與(yu) 案外人青島某物流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被保險人為(wei) 案外人青島某物流公司,案外人青島某物流公司為(wei) 履行代理運送服務合同,委托被告煙台某儲(chu) 運公司、被告煙台某運輸公司運輸貨物,被告煙台某儲(chu) 運公司、被告煙台某運輸公司作為(wei) 承運人在運送貨物途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營口物流 ,導致貨物受損。經原告委托鑒定評估貨物受損金額為(wei) 14萬(wan) 餘(yu) 美元,原告根據責任保險合同的約定向案外人青島某物流公司支付了保險賠償(chang) ,取得代位求償(chang) 權。請求判令二被告作為(wei) 承運人對貨物損失承擔賠償(chang) 責任。
二、調解著力點
本案中,二被告投保的保險公司為(wei) 國內(nei) 某保險公司,二被告希望國內(nei) 某保險公司在其保險責任範圍內(nei) 對被告應承擔的損失賠償(chang) 金額進行賠償(chang) ,法院把涉案國內(nei) 保險公司追加為(wei) 第三人加入訴訟,既為(wei) 國內(nei) 保險公司對各項損失提供了質證的機會(hui) ,也為(wei) 當事人一次性調解打下了基礎。法院通過庭前會(hui) 議組織證據交換對案件事實進行梳理,對各項損失進行了固定,並對代位求償(chang) 權的法律規定進行了釋明。在事實及法律適用均查明的情況下,調解成為(wei) 了各方當事人減少訴累,快速解決(jue) 矛盾的理智選擇。
三、典型意義(yi)
該案為(wei) 一起疑難複雜的跨國保險糾紛,是青島法院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及時、高效地化解涉外糾紛的典型案例。辦案法官一方麵注重做好對中外當事人的釋法工作,使當事人消除對訴訟的抵觸情緒,另一方麵注重在訴訟過程中聯動各部門及時做好財產(chan) 保全和調解工作。辦案法官熱心、耐心、細心的工作作風使中外當事人深受感動,各方當事人當庭達成調解。韓國某保險株式會(hui) 社的損失及時得到賠償(chang) ,被告也付出了最小的賠償(chang) 成本,最大限度地節約了司法資源。
案例二:香港某物流公司訴青島某進出口公司、某環保能源股份公司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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