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空運-海關推出“政策包”助外貿企業複工複產
海運新聞 | 2020-02-18 07:31
海關(guan) 推出“政策包”助外貿企業(ye) 複工複產(chan)
2020年02月17日 12時 新華社
為支持外貿企業複工複產,海關總署16日推出一份“政策包”,涉及進口、出口、企業注冊登記等諸多方麵。

記者查閱海關總署當天發布的公告發現,進口便利舉措主要涉及生產設備和原材料、農產品和食品、特殊醫療物品等。
公告指出,對企業生產急需進口的機器設備、原材料做到快速驗放,如需實施查驗的,提高機檢比例,減少開箱檢查。加快農產品、食品準入進程,壓縮檢疫審批時長,對符合要求的申請隨報隨批。在重點口岸開辟農產品、食品進口“綠色通道”,實行24小時預約通關。
公告說,以疫情防控為目的進口用於治療、預防、診斷新冠肺炎的疫苗、血液製品、試劑等特殊醫療物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口岸海關憑主管部門證明直接驗放。
出口方麵,公告指出,海關將優化出口前監管,提供便捷出證服務,有針對性地做好出口貨物檢疫證書、處理證書、原產地證、衛生證書等出具工作。加快出口備案企業審批流程。加強對企業進行國外技術貿易措施專項培訓,為企業順利出口提供支持。
公告明確,對企業注冊信息發生變更的,除企業名稱需要通過網上提交變更申請外,其他注冊信息暫無需申請變更,待疫情結束後再行辦理相關手續。指導企業規範管理,減少進出口報關差錯,避免發生程序性違規。
公告還指出,對加工貿易企業(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因延遲複工造成加工貿易手(賬)冊超期核銷的,深加工結轉、內銷征稅等各類申報業務超過規定時限的,主管海關憑企業說明辦理延期手續,企業事後補交有關材料。
對於需要核銷的保稅手(賬)冊,一般不下廠盤點,海關根據企業盤點申報數據辦理核銷手續,企業留存相關資料。海關對具備條件的企業,采用遠程視頻連線、文件數據電子傳輸等非現場的方式實施稽查,減少下廠次數,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還明確,對企業和個人涉及疫情防控物資的行政案件,從簡從快處理。一般不對涉案貨物、物品、運輸工具、賬簿材料實施扣留。當事人書麵承認違法事實,並有查驗、檢查記錄等關鍵證據能夠相互印證的,海關可作為證據使用。經當事人同意,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行政處罰法律文書。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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