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4日舉(ju) 行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工商總局消保局局長周石平指出,發現電商平台經營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yi) 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wei) 的,將依法進行查處,同時將相關(guan) 處罰信息計入信用檔案,向社會(hui) 公布。
會(hui) 上有記者問:去年3·15的時候《網絡購買(mai) 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實施,實施這一年來效果很不錯。但是有一個(ge) 問題存在,有些電商平台上許多商品標注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當這些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時,消費者維權可能會(hui) 比較困難,對於(yu) 這個(ge) 現象下一步會(hui) 有什麽(me) 具體(ti) 舉(ju) 措?
周石平介紹,為(wei) 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實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guan) 法律、行政法規,工商總局製定了《網絡購買(mai) 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於(yu) 去年3月15日起施行。實施一年來,為(wei)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經營者加強自律,維護良好的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確實目前存在一些問題,如有些電商平台經營者擅自擴大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範圍等。
周石平指出,下一步,我們(men) 將堅持問題導向,加大消費維權工作力度,確保製度落實。一是督促電商平台加強自律。督促電商平台切實履行消費維權社會(hui) 責任,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製度。二是加強消費維權領域監管執法。發現經營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yi) 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wei) 的,將依法進行查處,同時將相關(guan) 處罰信息計入信用檔案,向社會(hui) 公布。三是進一步完善有關(guan) 規章和製度。根據網絡購物行業(ye) 的實際情況,及時回應消費者的關(guan) 切,適時完善和出台有關(guan) 製度,切實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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