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訊 為(wei) 進一步擴大金融業(ye) 對外開放,國務院決(jue) 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10月15日在國新辦舉(ju) 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銀保監會(hui) 首席律師劉福壽表示,本次修改兩(liang) 部條例的部分條款,主要是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的決(jue) 策部署,落實已宣布的重大金融開放舉(ju) 措,將為(wei) 進一步擴大銀行業(ye) 、保險業(ye) 對外開放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劉福壽表示,物流兔兔 ,兩(liang) 部條例的修改,進一步放寬了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準入條件,豐(feng) 富了外資銀行的商業(ye) 存在形式,為(wei) 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設立和經營提供了更加寬鬆、自主的製度環境,這將吸引更多機構來華經營。
“比方說,取消擬設立外資銀行法人的外資唯一或主要股東(dong) 的資產(chan) 規模限製和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30年經營年限的要求,將為(wei) 規模或經營年限沒有達到上述標準但具備專(zhuan) 業(ye) 特色的外資機構來華設立機構提供更多空間。我們(men) 歡迎更多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來華設立機構,為(wei) 金融市場提供更加多元化的產(chan) 品和服務,更好地服務實體(ti) 經濟、服務廣大金融消費者。”他說。
兩(liang) 部條例的修改還進一步擴大了外資銀行的業(ye) 務經營範圍,降低了部分業(ye) 務的準入條件,為(wei) 外資銀行展業(ye) 提供了更有利的條件,比如允許外資銀行開業(ye) 時即可同步開展本外幣業(ye) 務等。
“我們(men) 希望現有外資機構能夠充分利用兩(liang) 部條例修改帶來的發展空間和機會(hui) ,不斷提高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力與(yu) 管理能力。”劉福壽說。
據他介紹,修改兩(liang) 部條例的過程中,我國堅持擴大開放與(yu) 維護金融安全並重、擴大開放與(yu) 自主靈活實施並重、擴大開放與(yu) 有序推進並行等原則,走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對外開放道路。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在華外資銀行、保險公司數量和規模穩步增長。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外資銀行在華共設立了41家外資法人機構、116家外國銀行分行和151家代表處。境外保險公司共設立了59家外資保險法人機構和131家代表處。
劉福壽表示,天地華宇物流網點查詢 ,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參與(yu) 為(wei) 我國金融業(ye) 注入了新鮮血液,有效發揮了“鯰魚效應”。“總體(ti) 來看,銀行業(ye) 、保險業(ye) 對外開放與(yu) 利用外資的成效顯著,在提高行業(ye) 整體(ti) 競爭(zheng) 水平的同時,開放帶來的風險總體(ti) 可控。”他說。
條例修改後,如何平衡外資銀行和中資銀行的發展?“我們(men) 一直秉持內(nei) 外一致的原則,始終強調對民間資本、國有資本和境外資本等各市場主體(ti) 公平對待、一視同仁,在同一個(ge) 規則下開展合作與(yu) 競爭(zheng) ,形成多贏格局。”劉福壽說。
他表示,目前,我國銀行業(ye) 保險業(ye) 已經形成了國有、民營和外資等多元股權結構。通過進一步擴大開放,構建公平一致的市場環境,將更加有利於(yu) 銀行業(ye) 、保險業(ye) 充分競爭(zheng) ,優(you) 化股權結構,規範股東(dong) 行為(wei) ,形成合理多樣的市場體(ti) 係。
劉福壽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hui) 將盡快出台《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guan) 配套製度,形成更加完善的對外開放製度體(ti)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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