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芬商品是一種在價(jia) 格上升時需求量本應下降,卻反而增加的商品。即在其他因素不改變的情況下,當商品價(jia) 格上升時,需求量增加,價(jia) 格下降時,需求量減少。
該概念是由19世紀英國經濟學家羅伯特·吉芬對愛爾蘭(lan) 的土豆銷售情況進行研究時定義(yi) 的。
吉芬品的成立條件:價(jia) 值由維持和再生產(chan) 勞動力商品所必須的生活資料的價(jia) 值決(jue) 定時,勞動力才成為(wei) 商品。其例子為(wei) :“雨傘(san) 的需求量上升,不是由於(yu) 其價(jia) 格上升,而是由於(yu) 連天大雨。”吉芬商品的簡介經濟學中的一個(ge) 名詞,它是指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某種商品的價(jia) 格假如上升,消費者對其需求量反而增加的商品。
一些學者以為(wei) 天下不存在“吉芬商品”。我以為(wei) 存在“吉芬商品”或者“吉芬現象”,海運報價(jia) 國際快遞,但不以為(wei) 它違反了需求定律。
汪丁丁、黃有光等先生將“事實”當成了“理論”;張五常等先生將“定律”當成了“公理”,並否認事實。
吉芬商品,是一種商品,在價(jia) 格上升時需求量本應下降,卻反而增加。
所謂吉芬商品就是在其他因素不改變的情況下,當商品價(jia) 格上升時,需求量增加,價(jia) 格下降時,需求量減少,這是西方經濟學研究需求的基本原理時,19世紀英國經濟學家羅伯特·吉芬對愛爾蘭(lan) 的土豆銷售情況進行研究時定義(yi) 的。
對於(yu) 極高檔商品和特殊新產(chan) 品,會(hui) 出現吉芬現象,如一種新產(chan) 品,大多數消費者都不了解,這時假如以較低價(jia) 格作為(wei) 普通替換商品(如自動鉛筆替換普通鉛筆)則需求有限,但是假如以較高價(jia) 格作為(wei) 一種高檔品出現,則會(hui) 有更多需求,人們(men) 購買(mai) 它作為(wei) 一種身份的象征。
1.吉芬商品是指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條件下,當商品價(jia) 格上升時,需求量增加;價(jia) 格下降時,需求量減少的一種商品。這一概念是19世紀英國經濟學家羅伯特·吉芬在研究愛爾蘭(lan) 土豆銷售情況時提出的,用以闡釋需求的基本原理。
2.吉芬商品屬於(yu) 一種特殊的抵抗物品,其替換效應與(yu) 價(jia) 格呈反向變動。一般來說,吉芬商品通常是劣質且可被替換的商品,當市場供大於(yu) 求時,這類商品往往會(hui) 成為(wei) 吉芬商品。
3.舉(ju) 例來說,假如一個(ge) 國家的某種商品供大於(yu) 求,海運報價(jia) 國際快遞,且該商品屬於(yu) 劣質且可被替換的類型,那麽(me) 它很可能被回類為(wei) 吉芬商品。因此,吉芬商品通常是市場需求較低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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