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資源網2019年8月28日消息:8月28日,國航公布公告稱,此前中國國航及國泰航空於(yu) 2016年8月30日訂立的框架協議將於(yu) 2019年12月31日續期,以延長協議期限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並代表其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於(yu) 2016年8月30日與(yu) 國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航空”,並代表其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航空集團”)續展了有關(guan) 持續關(guan) 聯/連交易的《框架協議》,並同時與(yu) 之簽署了《關(guan) 於(yu) 持續性關(guan) 連交易的定價(jia) 條款和政策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
鑒於(yu) 上述《框架協議》的履行期限將於(yu) 2019年12月31日屆滿,經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hui) 第十四次會(hui) 議批準,2019年8月28日,本公司與(yu) 國泰航空續展了此前關(guan) 於(yu) 持續關(guan) 聯交易的《框架協議》(含《備忘錄》,以下簡稱“《框架協議》”),批準了《框架協議》項下持續關(guan) 聯/連交易的年度交易金額上限,該《框架協議》的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與(yu) 國泰航空集團的《框架協議》主要條款如下:
1. 本集團及國泰航空集團之間依據《框架協議》,就營運航空客運的聯營安排、代碼共享安排、聯運安排、飛機租賃、飛行常客計劃、提供航空餐飲、地勤支援及工程服務,以及約定提供的其他服務和其他交易進行合作。
2. 就聯運合作安排及代碼共享安排,雙方按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hui) 的多邊比例分攤協議準則商定雙方的比例分攤協議,據以分攤收益。就聯營安排,雙方根據運力投入和各方銷售的座位價(jia) 值商定分攤比例,據以分攤收益。
就飛機租賃,雙方考慮在相若租賃模式下向非關(guan) 聯/連方以相若期間租賃相若飛機的租金,以及屆時長期息率,並經雙方公平磋商後厘定租金。
就飛行常客計劃,一方的常客會(hui) 員乘坐另一方運營的航班所獲得的裏程積分,雙方考慮由非關(guan) 聯/連航空公司支付給各方的相若裏程價(jia) 值,並經雙方公平磋商後厘定一方須向另一方支付的裏程價(jia) 值。
就航空餐飲,雙方考慮由非關(guan) 聯/連餐飲服務商所提供的報價(jia) 、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質量、供應的保證、安全及革新後厘定航空餐飲價(jia) 格(包括前述因素的變動)。
就地勤支持及工程服務,一方向另一方收取的地勤支持及工程服務價(jia) 格,經適當考慮服務質量,應不遜於(yu) 向非關(guan) 聯/連方就相若服務所收取的價(jia) 格。
就其他產(chan) 品及服務,有關(guan) 其他產(chan) 品及服務(包括租賃房產(chan) 及報關(guan) 手續的價(jia) 格)經考慮相關(guan) 市場信息(包括由獨立第三方就相若產(chan) 品及服務提出的報價(jia) )、各方成本及產(chan) 品和服務質量等因素(包括前述因素的任何變動)後厘定。
公告稱,本集團與(yu) 國泰航空集團之間的合作預期將繼續促進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及香港國際機場作為(wei) 通往中國內(nei) 地的航空門戶及航空樞紐的發展,並將使本集團與(yu) 國泰航空集團能夠完善各自目前的營運資源分配。
國泰航空與(yu) 本公司互為(wei) 主要股東(dong) ,其中,國泰航空持有本公司18.13%股份,本公司持有國泰航空29.99%股份。
附件:《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續關(guan) 聯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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