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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物流查詢-歐盟欲推行航運業碳排放配額製度,引發業界強烈反對

 海運新聞     |      2020-02-13 19:08
近期,歐洲海洋排放報告員、歐洲議會綠黨議員Jutta Paulus起草了一份法規提案,呼籲歐盟從2021年1月開始對使用歐盟港口的船舶實行碳排放配額相關的規定。這項法規將迫使船舶在碳排放限製和交易體係下運營,提高其碳強度表現,並為歐洲海洋脫碳基金作出貢獻。

  航運業的碳排放限額製度

  提案中的法規有可能成為第一項對國際航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重要溫室氣體排放限製規則。將近12000艘船舶將會受到影響,為了遵守法規要求,來自各種不同管轄區的船東將被迫改變其業務活動。

  這項提案是歐盟MRV機製漫長修訂過程中的早期階段的一部分。Jutta Paulus呼籲,到2030年,MRV機製下的船舶將其碳排放相比2018年降低40%。這一點與IMO在溫室氣體減排初步戰略中提出的目標一致,但是後者使用的基準年是2008年,人們普遍認為2008年是航運業排放量達到最高紀錄之一的一年。

  Jutta Paulus提議,歐委會應在2020年12月1日之前,按照其他行業的規定,確定海運業的碳排放配額總額,並確定通過拍賣來分配限額的方法,以及負責管理的歐盟成員國的特殊規定。

  歐盟的公司目前實行碳排放限額製度,即排放交易體係(ETS),該製度限製著企業被允許的排放量。企業也可以從歐盟購買更多的配額,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免費獲取。然後,他們可以與其他公司交易碳排放配額。

  國際航運暫時被排除在ETS之外,歐盟早在2017年就同意將行動推遲到2023年,要求IMO在此之前采取全球去碳措施。

  然而,在過去的幾個月裏,歐盟的現狀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新任歐盟委員會公開表示,有意將航運業納入ETS體係,國際航運界對此十分反感,它們一直傾向於支持全球性法規,反對歐盟單方麵的行動。

  提案中設想的變化將對航運業產生巨大的影響。對於那些因這項提案感到震驚的航運人士而言,最大的希望就是開始遊說相關人員,以便能在審查階段提出實質性的修正案。

國際物流查詢-歐盟欲推行航運業(ye) 碳排放配額製度,引發業(ye) 界強烈反對



  海事研究基金

  根據Jutta Paulus的提議,通過向航運公司拍賣碳排放配額得來的收益中至少30%將用於資助一家海運去碳化基金,該基金將在2021-2030年間運行。其目標是“提高船舶的能源效率,並支持對創新技術和基礎設施的投資,以實現海上運輸(包括近海運輸和港口)去碳化,以及可持續替代燃料和零排放推進技術的運用”。

  航運公司每年可能還需要根據其上一年的船舶排放量向基金繳納會費。

  航運團體已經建議設立一個50億美元的國際海洋研究基金,船舶每消費一噸燃料則向其征收2美元。但是業界希望通過IMO來做成這件事,IMO也將在今年4月召開的一項環保會議上討論這項提案。

  目前,MRV機製的作用是報告船舶的碳排放。但Jutta Paulus希望企業報告所有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而不僅僅是二氧化碳。她在提案中要求歐委會在2021年年底之前指明企業應如何報告這些情況。

  ICS和BIMCO對歐盟提案表示反對

  ICS副秘書長Simon Bennett表示,航運業去碳化隻有通過IMO的全球監管框架才能實現。“這項提案草案是歐盟層麵上進一步的單方麵舉措,有可能會將IMO目前正在取得的真正進展給完全破壞掉,這是非常複雜的政治談判的結果。”

  BIMCO副秘書長Lars Robert Pedersen表示,這一提議將嚴重阻礙政府間的合作以及IMO戰略的實施。“我們堅信,將海運業納入歐盟ETS體係不會對船舶排放產生實際影響,隻能成為向國際航運收取資金的工具。”

  Simon Bennett認為零碳技術和全球基礎設施距離廣泛應用還得20到30年的時間。他指出,將減排基準年從2008年改為2018年以及認為可以在未來10年內將碳排放強度降低40%的想法顯示出了“對何種技術能在大型遠洋船舶上實行完全缺乏認知。”

  Lars Robert Pedersen強調稱,改善碳排放強度並不一定意味著總體排放量的 減少,而且IMO的目標針對的是總體船隊,而非單個船舶的性能。

  歐洲船東對碳排放指標表示不滿

  多家歐洲船東協會對歐盟欲將航運業納入碳排放指標體係的計劃表示不滿。盡管歐洲船東協會(ECSA)還未明確表態,但多個國家級船東協會已經開始強烈反對歐盟的提案。

  希臘、荷蘭、德國以及丹麥船東協會指出,區域性立法將妨礙航運業發展。希臘船東協會(UGS)主席Theodore Veniamis認為,碳排放限額計劃不是航運業緩解氣候問題影響的辦法。他表示:“歐盟ETS體係本身就是一種不精確且繁瑣的‘基於市場的’機製,作為一項實際的溫室氣體減排措施,它被高估了。”

  荷蘭船東協會表示,區域性實施歐盟ETS製度不會對全球碳減排事業作出任何貢獻。因此,它不可能得到荷蘭船東的支持。

  德國船東協會表示:“我們需要的是歐盟在IMO這個平台上展現歐洲在這些事務上的政治分量,而不是強製實施無法可持續地解決根本問題的區域性限製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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