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運港:
目的港:

上海空運公司-最新防疫、捐贈、減免相關法律、政策匯總

 新聞     |      2020-02-10 10:37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包括公眾(zhong) 、企業(ye) 、慈善組織等在內(nei) 的社會(hui) 力量都積極投入到疫情防控相關(guan) 工作中。

  如何才能做到依法有序開展工作? 我們(men) 梳理了與(yu) 防疫、捐贈等相關(guan) 的法律、政策,包括突發事件應對、醫護人員保障、境內(nei) 捐贈與(yu) 使用、境外捐贈、交通運輸、參與(yu) 防疫、與(yu) 企業(ye) 個(ge) 人相關(guan) 的減免利好等多個(ge) 方麵,以供大家參考。(可直接拉到關(guan) 心的部分查看,點擊文件名可查看全文。建議收藏轉發,以備不時之需)

  一 突發衛生事件應對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時間: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要點: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時可以向單位和個(ge) 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

  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wei) 人民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時間:2003年5月9日發布實施

  ◆要點: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chu) 備的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guan) 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以依法對傳(chuan) 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06年2月26日印發實施

  ◆要點: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wei) 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4、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指南(第一版)

  ◆時間:2020年2月1日

  ◆要點: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發布,包括老年人、兒(er) 童、學生等特殊人群防控指南;幼兒(er) 園(或學校)防控指南、養(yang) 老院、辦公場所、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居家隔離等特定場所防控指南;社區居家發熱患者中西醫結合醫學管理專(zhuan) 家建議(第一版)。

  5、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當前防控工作有關(guan) 法律知識問答

  ◆時間:2020年2月1日

  ◆要點:由全國普法辦組織力量匯總整理,共二十三個(ge) 問答。重點圍繞傳(chuan) 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guan) 內(nei) 容,為(wei) 當前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參考。

  6、中國政府網:關(guan) 於(yu) 疫情,這些疑問有權威回應!

  ◆時間:2020年2月1日

  ◆要點:回應了交通、餐飲、出入境、防疫隔離、快遞、物資、就醫、就學等多個(ge) 與(yu) 公眾(zhong) 生活、學習(xi) 、工作有關(guan) 的問題。

  二 醫護人員保障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時間:2003年5月9日發布實施

  ◆要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療衛生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yu) 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2、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guan) 於(yu) 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guan) 工作人員有關(guan) 保障問題的通知

  ◆時間:2020年1月23日

  ◆要點: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guan) 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wei) 工傷(shang) ,依法享受工傷(shang) 保險待遇。

  3、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年1月30日

  ◆要點:做好醫護人員及相關(guan) 工作人員工傷(shang) 保險保障工作,並開辟工傷(shang) 待遇綠色通道。督促落實疫情防治人員臨(lin) 時性工作補助等工資待遇政策。根據《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有關(guan) 規定開展及時獎勵。

  三 境內(nei) 捐贈與(yu) 使用

  1、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時間: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要點: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發布募捐信息,並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布募捐信息。

  2、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

  ◆時間: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要點:開展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應當將募捐方案報送登記的民政部門備案。慈善組織應當依照有關(guan) 規定定期將公開募捐情況和慈善項目實施情況向社會(hui) 公開。

  3、民政部關(guan) 於(yu) 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yu)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jin) 為(wei) 傳(chuan) 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係我們(men) 修改或刪除,多謝。

米兰体育全站
國際空運
國際海運
國際快遞
跨境鐵路
多式聯運
起始地 目的地 45+ 100 300 詳情
深圳 迪拜 30 25 20
廣州 南非 26 22 16
上海 巴西 37 28 23 詳情
寧波 歐洲 37 27 23 詳情
香港 南亞 30 27 25 詳情

給我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