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SPICA Services公司報道,印度尼西亞(ya) 交通部近日通過了一項新的法規,要求所有在印尼水域航行的船舶安裝自動識別係統(AIS),並且規定所有在該國境內(nei) 水域航行的船舶永遠將AIS係統保持開啟狀態。
該法規與(yu) 《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一致,並且
● 旨在改善印度尼西亞(ya) 境內(nei) 水域的航行安全;
● 同時適用於(yu) 懸掛外國船旗和印尼船旗的船舶;
● 從(cong) 2019年8月20日開始生效。
SPICA Services提醒大家,如果不遵守強製性AIS要求,船舶就可能遭受行政處罰。懸掛印尼船旗的船舶如果不合規將被撤銷證件或其他正式的航行許可證,懸掛外國船旗的船舶如果不合規則需依據東(dong) 京備忘錄的程序接受PSC組織處置。
法規適用範圍
該法規適用於(yu) 所有印尼籍和外籍船舶,但是針對印尼籍船舶有一些優(you) 惠條件,對外籍船舶暫時則沒有聲明任何有關(guan) 最低總噸(GT)數量的限製。
對於(yu) 印尼籍船舶,法規也存在A類AIS和B類AIS(AIS Class A 和AIS Class B)的區別。適用SOLAS公約的所有印尼籍船舶都需要安裝能夠正常運轉的A類AIS係統,而以下類型的印尼籍船舶則可能需要安裝能夠正常使用的B類AIS係統:
● 非公約貨船以及35GT及以上的客船;
● 60GT及以上的漁船;
● 航行於(yu) 國家之間或者從(cong) 事易貨貿易或其他受海關(guan) 領域法律監管的活動的船舶。
法規要求和建議
船東(dong) 必須激活船上的AIS係統並確保提供正確的信息。如果AIS係統無法正常運轉,船東(dong) 需要通知相關(guan) 機構(例如海岸電台、船舶交通管理係統或者港務長),並將事故恰當地記錄在船舶日誌中。不遵守以上要求的船舶將麵臨(lin) 處罰。
嘉德保賠協會(hui) (Gard)指出,除了因為(wei) 要保護船舶安全的必要情況以外,關(guan) 掉船舶AIS係統將被視為(wei) 違反SOLAS公約,加劇船舶碰撞、給其他船舶造成損害、汙染海洋環境以及造成海員生命損失的風險。一旦新規生效之後,想必印度尼西亞(ya) 有關(guan) 機構會(hui) 增加法規執行情況檢查,建議船舶運營商向所有在該區域從(cong) 事貿易的船舶強調AIS具體(ti) 要求。
同時,嘉德保賠協會(hui) 還提醒成員和客戶,如有任何跡象表明有人操縱AIS應答器,這種行為(wei) 都會(hui) 被視為(wei) 潛在非法活動的危險信號。在受到高度監視的區域,船舶AIS係統指示燈如果“變暗”可能就需要提供合法的理由才能消除故意違反製裁製度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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