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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IMO官網9月19日消息,世界上擁有船隊最為(wei) 龐大的巴拿馬正式向IMO秘書(shu) 長遞交文書(shu) ,加入了《香港公約》。
《香港公約》於(yu) 2009年通過,適用於(yu) 懸掛締約國國旗500GT及以上國際航行船舶和締約國所屬的拆船設施。
生效條件有三方麵:
① 有不少於(yu) 15個(ge) 成員國簽署;
② 這15個(ge) 國家的合計商船噸位不少於(yu) 世界商船噸位的40%;
③ 這15個(ge) 國家在前10年的最大年度合計拆船噸位不得少於(yu) 世界商船總噸位的3%。
在滿足上述條件2年後,公約即可生效。
目前懸掛巴拿馬船旗的船隊運力3.3億(yi) DWT, 約占世界商船總噸位(GT)的18%。
之前加入該公約隻有四個(ge) 國家,分別是法國、比利時、挪威、以及剛果。總噸位占比隻有2%。(所以縱使巴拿馬加入也暫時還未達到生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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