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青島海事局依法查處了一起外籍船舶未按大氣汙染排放控製區要求使用船用燃油行為(wei) ,這是2020年1月1日《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實施以來,青島地區查處的首例國際航行船舶使用超標燃油案件。
當日,青島海事局前灣海事處執法人員對一艘船長300多米的韓國籍大型散貨船開展了港口國監督檢查。在開展船舶安全檢查的同時,執法人員重點對船方落實全球船用燃油限硫規定情況進行了檢查。執法人員按程序同船方共同取樣後,使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檢測設備檢測結果顯示為(wei) 超標,後將油樣送至專(zhuan) 業(ye) 檢測機構進行詳細檢測,檢測結果為(wei) 0.677%m/m(每100克的物質中含有0.677克的硫),超過0.5%m/m規定限值的30%,確定該輪使用不合規燃油。執法人員隨即對該輪開展立案調查,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和國際公約相關(guan) 規定對違法船舶進行處理,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記者從(cong) 海事局了解到,船舶汙染排放逐漸成為(wei) 大氣汙染的重要汙染源之一,而提升燃油品質對於(yu) 降低船舶排放汙染、發展綠色航運有著重要意義(yi) 。為(wei) 有效實施國際海事組織(IMO)全球船用燃油硫含量限製的規定,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於(yu) 2019年10月發布《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國際航行船舶在我國管轄水域不得使用含硫量超過0.5%m/m的燃油。隨著這場“最嚴(yan) 限硫令”的全麵實施,全球海運將迎來低硫燃油時代。
為(wei) 此,青島海事局製定了《加強船舶燃油質量管控及船舶大氣汙染物排放監督管理相關(guan) 工作的通知》,細化監管任務措施,在對企業(ye) 和船舶宣貫的基礎上,全麵加強船舶大氣汙染物排放控製區和船舶大氣汙染防治監督管理,加大對到港船舶燃油含硫量、燃油轉換操作等檢查力度,重點打擊船舶使用超標燃油等違法行為(wei) ,積極推動“全球限硫令”有效實施,減少船舶大氣汙染,打贏“水上藍天保衛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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