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25日,深圳海關(guan) 官網發布大鵬海關(guan) 關(guan) 於(yu) 馬士基(中國)航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廢舊物品未申報擅自入境案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
當事人:馬士基(中國)航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負責人:黃惠銀,統一社會(hui) 信用代碼:91440300708513047K
地 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海德二道288號茂業(ye) 時代廣場15層
2019年06月06日,聯邦物流單號查詢 ,我關(guan) 在你單位申報的來自新西蘭(lan) 的入境空箱(櫃號:MRKU8003442)中查獲大型編織袋1個(ge) ,塑料袋內(nei) 裝有糖水,重量100千克。經立案調查,該行為(wei) 屬於(yu) 廢舊物品未向海關(guan) 申報而擅自入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
以上行為(wei) 有《查驗記錄表》、當事人陳述報告、報關(guan) 單證、調查筆錄為(wei) 證。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決(jue) 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科處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
當事人應當自本處罰決(jue) 定書(shu) 送達之日起15日內(nei)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上述處罰決(jue) 定。
當事人不服本處罰決(jue) 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可自本處罰決(jue) 定書(shu) 送達之日起60內(nei) 向深圳海關(guan) (海關(guan) 總署)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本處罰決(jue) 定書(shu) 送達之日起6個(ge) 月內(nei) ,直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可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guan) 法》第九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guan) 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處罰決(jue) 定又不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海關(guan) 可以將扣留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依法變價(jia) 抵繳,日照物流 ,或者以當事人提供的擔保抵繳;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jin) 為(wei) 傳(chuan) 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係我們(men) 修改或刪除,多謝。
米兰体育全站 |
國際空運 |
國際海運 |
國際快遞 |
跨境鐵路 |
多式聯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