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無為(wei) 而治”的含義(yi) ,自從(cong) 《道德經》問世以來,被不斷實施,現摘取幾種有代表性的觀點羅列如下:
1、靠萬(wan) 民的自為(wei) 無為(wei) 無不為(wei) ,靠萬(wan) 民的自治無治無不治。這一點我們(men) 可以從(cong) 老子“我無為(wei) 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以及黃老道家代表作《呂氏春秋》“無智,故能使眾(zhong) 智也。故能使眾(zhong) 能也。無為(wei) ,故能使眾(zhong) 為(wei) 也” 等說法中得到證明。
2、不亂(luan) 幹預,瞎指揮。老子認為(wei)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侯王若能守之,萬(wan) 物以自賓”,“孰能損有餘(yu) 補不足,唯有道者”所以統治者不要亂(luan) 指揮,瞎指揮,按照事物客觀發展規律執行就好了,遵守法律法規。莊子進一步指出,大道複雜多變,很難認識清楚,所以不亂(luan) 幹預是最好的治國方法。《黃老帛書(shu) 》中有一段對話,說高陽問力黑:“天地已成,黔首乃生。莫循天德,謀相覆傾(qing) 。吾甚患之,為(wei) 之若何?”力黑對:“勿憂勿患,天製固然”。可見黃老道家也主張尊重自然客觀規律不亂(luan) 幹預,順其自然就好了。
3、為(wei) 無為(wei) 。這是老子自己的說法,根據他的“為(wei) 學日增為(wei) 道日損”、“輔萬(wan) 物自然而不敢為(wei) ”、“損之又損以至於(yu) 無為(wei) ”的說法,為(wei) 道著損到最後,自然沒有什麽(me) 可損的了,自然達到老子的最高境界“夫莫爭(zheng) ,則天下莫能與(yu) 之爭(zheng) ”,即水的境界了,也就是潛隱默化的無為(wei) 而治了。
4、上無為(wei) 而下有為(wei) 。這是道家和法家共有的觀點,體(ti) 現了一定的分權思想。這可以從(cong) 老子的“上德無為(wei) ,而無以為(wei) ;下德有為(wei) ,而有以為(wei) ”、莊子的“上必無為(wei) 而用天下,下必有為(wei) 為(wei) 天下用”、黃老道家和法家則主張“君道無為(wei) ,臣道有為(wei) ”等說法中得到證明。。
5、有所為(wei) 有所無不為(wei) 。比如魏晉學者郭象點評莊子時認為(wei) “樵夫有為(wei) 於(yu) 斧,而無為(wei) 於(yu) 木;船夫有為(wei) 於(yu) 槳,而無為(wei) 於(yu) 水;上有為(wei) 於(yu) 臣,”而無為(wei) 於(yu) 具體(ti) 事務。
6、案法而治。這是黃老道家和法家的共同主張。比如黃老道家代表人物慎到曾說:“官不私親(qin) ,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黃老帛書(shu) 也說:“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故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也。故能自引以繩,然後見知天下而不惑矣”。
7、無違,認為(wei) “無為(wei) ”就是“無違”,“無為(wei) 而治”就是在不違背客觀規律和自然天性的情況下,達到天下大治。
8、道家認為(wei) 天地萬(wan) 物都由道化生,而道的最根本規律就是自然而然,所以人類應該仿效大道,順其自然。故老子主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黃老道家也主張:““以虛無為(wei) 本,以因循為(wei) 用”,所謂因循就是因循萬(wan) 物天性,即自然而然的狀態,無為(wei) 而治,讓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發展,使其處於(yu) 符合道的自然狀態,不對它橫加幹涉,不以有為(wei) 去影響事物的自然進程。也隻有這樣,事物才能正常存在,健康發展。所以在道家看來,為(wei) 人處事,修心煉性,都應以自然無為(wei) 為(wei) 本,避免有為(wei) 妄作。嚴(yan) 君平說:"有為(wei) 之為(wei) 有廢無功;無為(wei) 之為(wei) 成遂無窮……覽天地之變動,觀萬(wan) 物之自然,以睹有為(wei) 亂(luan) 之首也,無為(wei) 治之無也。"(《道德真經指歸·卷八》)如果人為(wei) 幹涉事物的發展進程,按照某種主觀願望去幹預或改變事物的自然狀態,其結果隻會(hui) 是揠苗助長,自取其敗,因此,明智的人應該采取無為(wei) 之道來養(yang) 生治世,也隻有如此,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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