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瀾丨“一夜之間有10萬人就業”,繁榮“地攤經濟”要謀長遠
新聞 | 2020-06-05 15:02
這幾天,“地攤”成了熱詞。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閉幕後,李克強總理在答中外記者問時特別點讚了成都的“地攤經濟”。他說:“我們西部有個城市,按照當地的規範,設置了3.6萬個活動商販的攤位,結果一夜之間有10萬人就業。”3月份,成都市就發布了《城市治理五答應一堅持統籌疫情防控助力經濟發展措施》,提出疫情防控期間對商家和經營者實施審慎包收留監管政策。政策推行兩個多月,獲得各方好評。成都市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5月22日,全市設置臨時占道攤點、攤區2234個,答應臨時越門經營點位17748個,大型商場占道促銷點82個,答應活動商販經營點20891個,增加就業崗位10萬個以上,中心城區餐飲店展複工率超過98%。真實的數字讓人心跳和激動,10萬個就業崗位,以三口之家計算,就牽涉30萬人口的生計。一個成都開釋的“攤位”活力,讓人們感到振奮,也讓人感到重新審閱地攤經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成都之後,鄭州、南昌等地也開始為“馬路經濟”“地攤經濟”鬆綁,山東多地也正在助力地攤經濟發展。答應臨街店展臨時越門經營、設置活動商販攤位,活躍了城市消費,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人們開始重新發現“地攤經濟”的價值。“地攤經濟”的特點是起步易、影響大。地攤小,不需要靠店展,也不需要很多資金,適合小家小戶“生活”。由於起步輕易,所以很多人都可以從事,從事的人多了,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就顯現出“地攤經濟”不一般的氣力,對就業、民生影響廣泛。曆史地看,“地攤經濟”在改革開放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是不少企業家成長的“搖籃”。一些企業家正是從地攤起步,成為了大企業家。比如,被譽為“中國第一商販”的年廣久,當年正是從地攤起步開始經商:1976年攢下了百萬元,
跨境鐵路
國際物流,被評為“改革開放40年百名傑出民營企業家”。年廣久炒瓜子賣,天天晚上七八點開始炒瓜子,一直幹到第二天早晨5點,當時由於對小商小販管得很嚴,都是偷偷上街往賣。柳傳誌也擺過地攤。柳傳誌在下海經商之後,一度由於發不起員工的工資,在中關村擺起了地攤,由於擺地攤本錢最低,不用交房租,可以迅速地賺點小錢。如今,改革開放已經40多年,在經濟生活中,大中型企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但是小微企業包括地攤的作用依然不能忽視。不是所有人都到大中型企業往工作,總有一些人靠做“小買賣”維持生計,這些“一家一戶”看起來人數少,加起來卻是一個龐大的數字。“小買賣”對於基層群體來說,事關養家生活,是“天大的事”。現在對小微企業的重要性,大家已經形成共叫,但對“地攤”的作用,有時還存在分歧。比如,由於地攤影響市收留市貌,特別是影響衛生和交通,很長一段時間,地攤和城市治理,曾經屢屢上演“貓鼠遊戲”。疫情之下,人們重新發現“地攤”的作用,怎麽平衡地攤和城市治理之間的矛盾,特別重要。首先,要進步對發展“地攤經濟”的熟悉,熟悉到發展“地攤經濟”不能是權宜之計。地攤和大中企業、小微企業一樣,都是國民經濟的組成部分。發展“地攤經濟”不是心血來潮,不是疫情之下采取的一時之策,而是疫情之後也應繼續支持發展。表明這樣的態度,會給公眾吃下一顆“定心丸”。其次,建立“地攤經濟”發展的長治之道,做到“便民不擾民,放開不放任”。近日,中心文明辦主動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在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已明確要求不將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活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收留。這是發展“地攤經濟”的積極信號,但繁榮“地攤經濟”需要謀思長遠之治。長遠之治,既要解決阻礙“地攤經濟”發展的條條框框,也要切實解決地攤影響衛生和交通的各種題目。成都市城管委為有效規範前期實施過程中占道經營帶來的部分交通和食品安全隱患、市收留及環境衛生影響等方麵題目,出台柔性治理“八項機製”,其基本原則是八個字:“便民不擾民,放開不放任”。“便民不擾民,放開不放任”這八個字,值得國內其他地方學習。“便民不擾民”,這是對城市居民說的,便民,就是方便居民生活;不擾民,就是不影響居民生活。“放開不放任”,這是對攤販說的,放開,就是攤販經營放開;不放任,就是地攤經米兰体育全站營有規矩、有秩序。對“地攤”經營,商家攤主關注的在哪擺攤、何時能擺攤、占道經營的題目,成都建立攤點攤區設置引導機製,明確可以從事占道經營的街道、路段、時段以及每條街道商販最大收留量,實行一街一策、一點一策。“一街一策、一點一策”,就是根據一些街道的車流量、人流量等情況,作出具體規範,這些體現了實事求是的精神和原則。群眾說好才是真好。“地攤”事關基本的民生,看小實大。“市場、企業、個體工商戶活起來,生存下往,再發展起來,國家才能更好!”從“地攤”做起,從“小微企業”做起,就業就有保障,城市就有活力,我們就能更快地戰勝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周學澤 報道)
國際物流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jin) 為(wei) 傳(chuan) 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係我們(men) 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