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經濟不應是法外之地
新聞 | 2020-06-05 14:51
近日,中心文明辦和國務院都先後發文表態支持“地攤經濟”。從此前的“限製打壓”到而今的“鼓勵支持”。曆史背景野蠻生長的致富經從人類文明誕生起,便有了地攤。甚至在貨幣發明以前,原始人交換食品,恐怕也要擺一個“地攤”。我們一直覺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點高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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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空運,不太接地氣,假如我和你說就是往擺地攤,相信你也會認同這是最簡單、本錢最低的“創業”了。城管驅趕下的“髒亂差”而在1997年4月發布《關於成立中心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通知》,北京市宣武區成立第一支城管隊伍,2002年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各省市開始擁有自己的城管隊伍後,地攤從此便被扣上“影響市收留”的帽子,地攤小販們便正式開始了“貓抓老鼠”的遊戲。從此,地攤小販便成了“弱勢群體”的代表艱難地在夾縫中求生存。現狀固然很長一段時間裏,擺地攤都不是什麽鮮明亮麗的工作,但是卻一直是最有人情和煙火味的“零基礎創業項目”。哪怕在城管的眼皮子底下,你也會在地鐵口、天橋上看到那些朝氣蓬勃的年輕麵孔,或是經曆了歲月滄桑的麵孔,在販賣他們自己種的蔬果/鮮花,自己做的零食小吃,或者是即將麵臨失傳的手工藝品、棉花糖、麥芽糖,又或者是你記憶中最難忘的燒烤攤賣的炒粉、糖水……無論是夢想創業的年輕人、中年下崗而無一技之長的工人、進城賤賣莊稼的老農,地攤確實賦予了他們改善生活的另外一種可能。或者說,是夢想。遠景但是同時我們也要對事物的發米兰体育全站展持有辯證客觀的態度,凡事都有兩麵性。對一個龐大的國家機器而言,一個政策、法令的頒布,對社會帶來的變化會是更加難以猜測的。消極意義艱難發展:電商和正規商店的夾縫中生存的地攤主們,會有幾個人真正賺到錢?拚多多們真正實現了“廠家-消費者”的各級代理商的鏈條縮減,信息的高度透明使得“中間商賺差價”越來越難了。賣襪子、賣小百貨,有價格上風麽?消費者權益:商品質量和售後難以保證。買的小東西,出現質量題目沒法維權;吃壞了肚子,無處申訴。地溝油又會迎來春天,蘇丹紅辣椒醬們會更加肆無忌憚。市收留市貌:夜幕下的喧囂褪往,地上留下的垃圾、食品殘渣、油漬將會是環衛工人們的噩夢。占地為王:沒有店麵,好的位置是先到先得麽?會不會由此滋生地痞,要想在這裏擺攤先要交保護費?離別廉價勞動力時代,工廠們和一些依靠於廉價勞動力的企業將會更加難招工。“假如我擺地攤/賣燒烤能賺3萬塊錢一個月,誰給你打工?”積極意義促進發展:城市貿易的毛細血管。假如說一個城市的購物中心是高速公路的,7-11和美宜佳們是國道、省道的,那地攤便屬於小巷和胡同。更加低的本錢,理論上會有更加便宜的商品,會有更加利於低收進群體的選擇。當你沒錢請朋友往餐廳的時候,至少你還可以光明正大地請他往吃地攤燒烤,告訴他“不丟人”。解決就業:低門檻的再就業、新創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真正落腳點。脫貧攻堅:利好城郊結合部的農民、城中村的手工藝人們,他們和“自媒體、短視頻”們搭配使用效果更佳哦。城市煙火味:路邊燒烤攤、糖水檔口。吃吃吃!關鍵之舉從“禁止”和“鼓勵”之間,遠不止一紙公文這麽簡單。地攤經濟,更不應是法外之地。規範和約束。假如地攤沒有限製,那麽將會是對廣大拿著店租、營業執照和繳稅的中小商販的極大不公平。毫無疑問,稅收、工商監管、衛生許可等配套的規範治理必須要跟上。監管和執法。城管們將會是最大的治理氣力,怎麽從“收保護費”轉型到“地攤經濟競爭力倡導者”;執法的界限在哪裏……這些會是一個巨大而深奧的話題。(不排除城管隊伍裏湧現貿易奇才)勞動者權益題目。可以預見會有一批“連鎖加盟地攤”和“專業地攤產品”出現,催生一批新的富人,地攤主手下的打工仔們的社保醫保,誰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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